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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睛是我的 论胎是汽车的一部分 有什么问题。 > --------- > 相在的上文:是、异。 > > [img=]https://ss0.bdstatic.com/94oJfD_bAAcT8t7mm9GUKT-xh_/timg?image&quality=100&size=b4000_4000&sec=1522408984&di=fe889e6d6ea939551fe4e23f47e9bcbe&src=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71211/5febaa2787734644a92976915e8f2449.jpg[/img] > > 否定三连发:不是、不异、不相在。 > 三不。 > > 眼睛是我的? > --- > 注意, > 你拆了,眼睛是某个组合的一个部分。这种拆法是最常见的,但并非只有这一种。 > > 问:眼睛是我? > 不是 -- 眼睛“是”我,那意味着----比如手---手\脚\身体等等 就不能“是”我。 > 只要提出该组合的某处是我,必然对该组合的他处排斥?否则,怎么说眼睛就是我? > 以此类推。此处“是”即“==全等”。 > 眼睛是我,意味着某个部分全等(==)我,那么其他部分就肯定不全等我。 > 退一步讲,若该判断成立,那么换一个指陈,比如耳朵,也应该成立。 > 那么悖论来了,耳朵是我成立,意味着非耳朵的部分不是我。 > 眼睛是我(非耳朵的部分不是我)---自相矛盾。 > ----前提:必须限定该组合的圈定范围(蹲断兄说的) > ---某种割裂后的组合才是这里讨论最最要紧重要的地方。 > > 问:眼睛异我? > 不异 -- 眼睛“异”我,那意味着,眼睛与我相异,且“不是”且“不相在”。 > > 注:个人认为,此处“异” 乃为 “是”、“相在”的对称。三者互不同。 > 如此,则容易推论:“异”起码有 1并列(但无间隔)、2远隔(而有间隔)两种简单状态。 > 很容易推论,任何五官五根都须满足XX异我。理由是五根无本质差别。 > 眼睛异我的适当结论是(该组合)任何一部分都“异”我。 > 于是,该组合的任何一部分都异我。 > 如果按照我这里对“异”的定义,这意味着每一部分都 与 我 处于 1并列 或 2远隔的状态。 > 你在该组合的任何一个部分都无法安放“我”!这,就是不异的原因! > > 问:眼睛我相在? > 上文:是==全等。异(按我的定义)为隔邻。 > 此处:相在就是小大含容关系。与“是、异”都不同。 > 这种关系有很多种。 > 罗列如下: > 1、我大,眼睛小。 > 2、身体大,我小。 > 3、神大,我小。 > ...等等 > > 这里,再举一个,如:真我在心间 --- 约等于 2 。 > 上述都不成立,才能说“不相在”。 > > 1 --- 佛经中,对1的否定是非常多了。X(见下文) > 2 --- “神识”细小,且神识为我。怎么断定,你自己看。 > 3 --- 神大,我小。这个属于神我见的一类。怎么断定,你自己看。 > > X 回答你的设问 --- 眼睛是我的,有什么问题? > 那么好,问题:你试试定出“我”的边界? > 如果你能定出来,那没问题。 > 如果不能,那就是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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