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丁童子来求火

by 巧了, Thursday, May 08, 2014, 00:46 (3853 天前)

只如则监院在法眼会中,也不曾参请入室。一日法眼问云:“则监院何不来
入室?”则云:“和尚岂不知,某甲于青林处,有个入头。”法眼云:“汝试为
我举看。”则云:“某甲问如何是佛?”林云:“丙丁童子来求火。”法眼云:
“好语,恐尔错会,可更说看。”则云:“丙丁属火,以火求火,如某甲是佛,
更去觅佛。”法眼云:“监院果然错会了也。”则不愤,便起单渡江去。法眼云:
“此人若回可救,若不回救不得也。”则到中路自忖云:“他是五百人善知识,
岂可赚我那?”遂回再参。法眼云:“尔但问我,我为尔答。”则便问:“如何
是佛?”法眼云:“丙丁童子来求火。”则于言下大悟。
如今有者只管瞠眼作解会,所谓彼既无疮,勿伤之也。这般公案,久参者,
一举便知落处。法眼下谓之箭锋相拄,更不用五位君臣、四料简,直论箭锋相拄,
是他家风如此,一句下便见,当阳便透,若向句下寻思,卒摸索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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