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与衡平

by 齐愍乐平, Thursday, June 12, 2014, 07:42 (3817 天前)
编辑 by 齐愍乐平, Thursday, June 12, 2014, 07:53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法系是指根据法在结构上、形式上、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和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进行的基本划分。
  资本主义国家有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尔曼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欧洲大陆上的法、德、意、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英、美、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均属于英美法系。近几十年来,英美法系国家也制定了大量成文法以作为对习惯法的补充。目前世界上大约有26个国家法律属英美法系,除英美两国,其余主要是英联邦国家,大陆法系又称为成文法,其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以法典为第一法律渊源,法典是各部门法典的系统的综合的首尾一贯的成文法汇编。世界上大约有70个国家法律属成文法系,主要分布在欧洲大陆及受其影响的其他一些国家。

  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
  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
  ▲第二,法律适用不同。
  前者习惯用演绎形式,后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
  ▲第三,判例地位不同。
  前者不是正式渊源,后者是法
  ▲第四,法律分类不同
  前者分为公法和私法,后者分为普通法、平衡法
  ▲第五,法律编纂不同
  前者倾向法典形式,后者倾向单行法
  ▲第六,诉讼程序不同。
  前者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后者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具有抗辩式的特点,同时还存在陪审团制度。

  ▲法系这种分类不能提示法的本质,但有助于促进法律文化的了解与交流。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历史上差异显著,但二十世纪以来,这种差别开始缩小。

衡平法
http://baike.baidu.com/view/139805.htm?fr=aladdin

随着英国手工业和商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社会经济关系和财产关系人复杂化,出现了许多普通法所没有规定的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当时现有的普通法以土地为中心的解释农业经济的产物,无论就其内容来看、还是就其诉讼方式来看,都过于保守、陈旧和僵化,而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关系发展的新需要。
衡平法作为不成文法,起初并没有明文规定的具体原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大法官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比如,大法官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采取何种救济手段,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大法官也不断总结一些判例作为先例,并从中形成了一些衡平法的基本原则,作为审判的指导原则。

如果由于某些技术上的缺陷,一种权利在普通法上不能强制实施,那么,衡平法将出面干预,以保护这种权利。它表明,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如果在普通法上得不到救济,衡平法院就会干预,给他提供救济。不过,但是,不是任何一项错误都能在衡平法院得到救济。事实上,衡平法院准备干预并给予救济的“错误”,首先是指那些能够在司法上予以强制实施的情形,如果不能强制实施,衡平法也爱莫能助。
经典案例系列之四(5)
http://lz.book.sohu.com/chapter-555023.html

 1770年发生了一起手段残忍的捕捉黑人的暴力事件。一名男子雇用了两名水手,他声称一位叫刘易斯的非洲黑人是他的私人财产。他们在一个夜晚把刘易斯拖入水中,扔到一只小船上,塞住嘴,捆住四肢。小船顺流而下,他们上了一艘开往牙买加的轮船,他们要把刘易斯卖做奴隶。幸好,刘易斯的哭喊声引起了邻居的注意,一个邻居径直跑到夏普那里求救,夏普得知后,立即去法院开具了一张带回刘易斯的许可证并火速赶往轮船停靠的小城。由于晚到一步,轮船已经启航,他又立赶往斯宾赫德,在轮船被放行之前将人身保护令送到。此时,刘易斯被他们锁在轮船的主桅杆上,泪流满面,一脸惊惧。他被立即释放并带回伦敦,作案者也被当场拘捕。

  在这次事件中,格兰戚尔·夏普头脑清醒,反应迅速,可是事后他还是责怪自己行动太慢。大法官曼斯菲尔德审理了此案,他关于奴隶制度的观点与夏普大相径庭。但是这一次,他只是将刘易斯释放了事。原因是被告不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位黑人是他的财产。然而,到此为止,在英国的黑人是否享有人身自由的问题还未得到根本的确认。夏普先生仍然一如既往地救援黑人使他们摆脱枷锁。

  詹姆士·萨默塞特案的审理,使英国黑人的自由权益问题被真正提上日程。萨默塞特被他的主人带到英国后便逃跑了,后来又被主人抓到并准备将其卖到牙买加去。和以往一样,夏普很快掌握了这一案件的详细案情,并聘请法律顾问为这个黑人辩护。曼斯菲尔德大法官宣布这一案件涉及到一个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让所有的法官共同作出裁决。在这场残酷的斗争中,夏普平日的努力产生了极大的潜移默化的效果,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倾向的转变,使许多声名卓著的法律权威公开声明他们将支持夏普的废奴主张。

  这件关于人身自由权利的诉讼终于到了关键的时刻,大法官曼斯菲尔德将在3名法官的协助下对案件进行公正审理。实际上,在英国,除了被法律剥夺人身自由的人之外,这也是一次对每个人是否都享有人身自由权利这一根本原则和宪法制度的审判。这一案件经历了数次的开庭、休庭、再开庭、再休庭,以格兰威尔·夏普的那本小册子为基础,展开了激烈持久的辩论。大法官曼斯菲尔德的态度也在讨论中开始慢慢转变。最后,曼斯菲尔德作出了判决,他宣布法庭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认为对奴隶的认领权在英国不能生效,法律不予承认。因此,必须立即释放詹姆士·萨默塞特。在这一判决宣布之后,当时还在利物浦和伦敦街道上公开进行的奴隶贸易,终于得到有力的遏制。

大致看法。。。

by 齐愍乐平, Thursday, June 12, 2014, 08:18 (3817 天前) @ 齐愍乐平

东周的不成文法到成文法的过程,闹得很厉害,
老贵族反对,新贵族支持,也有一边反对,一
边抓紧制作自己的文献法例的,到最后经过几
千年的时间,彻底倒向成文法,而将不成文作为暧昧的
救济途径,实在是因为这上面可上下其手的机会
实在是更多了。所以在古代,去讨论两条路线的
互相补救的可能几乎没有,谁都明白,有条文的
情况下,先抠着比等人良心发现要可靠多了。但是
到了现代,到是觉得这类基本概念,不能没有。
有趣的例子不举了,我觉得谁都能举得出来。

举一个最近的台湾政治的例子

by mahah, Thursday, June 12, 2014, 17:26 (3817 天前) @ 齐愍乐平

台湾国安会秘书长金浦聪视察了某情报单位,媒体群起而攻之,说秘书长只是总统的幕僚,出巡违法,看有关法律,好像真的只能这样理解。这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好奇,比如,参谋长是不是只能在参谋室运筹帷幄,不能接触军队?共产党的书记是不是只能作文字记录工作?
英美文化的优越性是全方面的,法律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人类社会怎么能用条文来规范?

金几百年前的内务府前辈有更有趣的事情

by 齐愍乐平, Thursday, June 12, 2014, 18:01 (3817 天前) @ mahah

话说钱龙皇帝晚年表彰自己,做了一组金编钟,然后这组钟
在闲封年间,要化开来用,然后我就看当时户部大臣记下来
和内务府之间的公文大战。。。成色拉,怎么弄开拉之类的,
好象弄了总好几个月。。。最终弄开了,好象闲封年也要变同知年了。。。

停掉部分势和引入近无穷多势。。。

by 齐愍乐平, Friday, June 13, 2014, 07:47 (3816 天前) @ 齐愍乐平
编辑 by 齐愍乐平, Friday, June 13, 2014, 07:55

其实前面说的若干种选择里,
只提到把势分开,但没有提 停掉一部分势.
前面这一大段高位起算,低位起算,
确实是有人做过论文的,也就是为
什么珠心算这类实用内观为什么会
在学校里没办法推广了,因为会增
加笔算上的(困惑)。
实际真正在用的,就是停掉高位起算。
这是一种效率上的经济选择。
ps:在珠心算上,高位起算当然没办法
停,所以停高位起算就直接停珠心算。
------
引入近无穷多势 真好与之相反,
又比如说搭个四方形这句话,他的定义里面先
有先无的都是些什么,其实是不确
定的,至少有含糊的地方,又比如
说,土地,可以说,你先发现
的,就是你的,人可不可以这样说,
那有一人,你先发现的,就是你的?
这种事情,没条文,那么大家来议。
议得多了,自然情况就明确了。

一般来说,学语言上,引入无穷多势是现实的,
在掌握上占优势,但很可能,在分数上效率
出不来,所以这些就看怎么自处了。

不在逻辑里的自然势。。。

by 齐愍乐平, Friday, June 13, 2014, 12:25 (3816 天前) @ 齐愍乐平

这个看起来是逻辑的问题,切到细节,其实可以有
各向异性的存在,从左到右读,从右到左读,从上
到想读,及其顺序和搭配,至少通用的有三种。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b2uWwBF9zskTOpnuPhPfJUBFJJzDewYyx7lsiMyZptuxWyndvKoqJ3S...
--------
当然,我们现在主要用的是一种,爱读古文的加一种,
爱读牌匾的再加一种,既然和纬度可能有关,那么多
多少少,算是里面有一种自然势的影响。

ps:不去论这个事情究竟怎么样,至少这里出现了
公共事务的影响的存在提示。这个很重要。

加个注。。。

by 齐愍乐平, Friday, June 13, 2014, 16:29 (3816 天前) @ 齐愍乐平

这个事情,我不能说十分喜欢。
但既然编故事编到这里了,不能说没有。
我比较倾向于把盏子的构成当作机制
分层的看,所以不会说这个东西不存在,
但通常提这个的事情的,往往会增益,
比如说楼下提的那本瑞典人的日记,我
后来不耐烦仔细看,干脆找了本最便宜
的他自己的神学讲解出来,如果东方化
一点翻标题,可以翻译成“九域四心要”
之类的,大致就是谈lord的,云云。这
个神学在神教里,大概已经算十分开放
了,不谈教会,比较朴素,谈结构,谈
一些用心什么的。想象两个光球,当你把他
压在一起的时候,接触的地方是比较暗呢
还是比较亮呢,当然,你可以设想他十分
的亮,对于增益过重的问题,这是我提出
的反向逻辑试验。。。。

虚词矩阵的引言

by 齐愍乐平, Sunday, June 15, 2014, 15:06 (3814 天前) @ 齐愍乐平

如果把他引分别扩大一些,然后区分出抑制和兴
奋的部分的交替的,把他分析当作一种自分析机
制,这样的话,不但迁转可以暗示为有,就是弄
出互联网也有可能性,但这个题目不是现在适合
做的,准备提的仍然是回到阅读,就事论事,又
要捏造一个新词:虚词矩阵。
。。。。
先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