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二谛——俗义谛与胜义谛

by 白金, Thursday, October 13, 2022, 13:48 (554 天前)

【越尘居士】这是刚刚写出的初稿,也是粗稿。各位给看看有什么地方说得不清楚,语言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等等,提提意见建议。我准备修改整理后,插入到《七十空性论今诠》里去。添到网上文章内容里,如果实体书再版,当然也添上。

15. 二谛之一:俗义谛

二谛——俗义谛与胜义谛——是中观宗极重要的表述形式之一,也是给初学者带来极多混扰与困难的部分。造成许多混扰的原因之一是,二谛实际上涉及三个层面:俗义、俗义谛与胜义谛,现实中许多学人以为二谛只是胜义谛、俗义谛两个层面,而将俗义与俗义谛混为一谈,埋伏下很多后续的混乱。造成混扰的另一个原因是,学人未能理解中观师安立俗义谛与胜义谛这种表述方式的内在必然性,看不到俗义谛与胜义谛之间根本性的本质联系,从而在实践中要么将胜义谛与俗义谛分立开来甚至对立起来,要么又走向分不清胜义谛、俗义谛的另一极端。
例如“心不可得”一句,讨论中有人误认为这是胜义谛,但这是俗义谛。实际上,“有心可得”是俗义,也就是大众一般接受的认识。“心不可得”是俗义谛,其中使用了俗义的基本概念“心”,然后加以否定。至于胜义谛,则连“心”字也谈不到,如古德所云“言语道断”。下面是对此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中观宗表述缘起性空时,首先使用的是“俗义”语言平台。俗义其实就是日常使用,被大众普遍接受的“正常”表述,换句话说,就是得到大众普遍共许的名言。比如,“花是红的”“雪是白的”就是这样被大众接受为“正确”的普通共许,应成派的讨论里,也常称之为“正世俗”。反之,若说“雪是七彩的”,并不加明确的简别,则在大众共许名言里被认为是错误的、颠倒的,应成派的讨论中称之为“倒世俗”。但是,如前述及的,大众名言共许只是部分大众在有限环境下的共识,并不一定代表真理。事实上,阳光下的白色确实是由七彩构成的。

谛是真理,或导向真理的意思。

俗义谛是在俗义基础上,用大众共许的名言为语言概念平台来破除错误,表述实相。说某法无自性,说二元对立的执着从根本上的不能成立等等均属世俗谛。既然名言共许是以大众割裂法界为诸法为前提的,圣者也以名言有的方式随顺大众方便而建立俗义谛,故俗义谛无法避免地要以观待乃至割裂法界为诸法作为表达基础。龙树在七十空性论里主要使用的是破斥方式否定执持自性实有,其表述也属俗义谛范围。甚至“缘起性空”四字本身也属于俗义谛。实际上,佛法经教中对诸法的一切抉择,说明其性空无实,都属俗义谛。值得特别指出的是,俗义谛复盖的范围极其广大:“法界任意一法都无自性”适用于任意一法,看上去已经复盖一切法无有剩余。这就随之产生一个疑问,既然俗义谛复盖了一切法,为什么还需要安立胜义谛?

16.二谛之二:胜义谛


前述数节中我们曾谈及,大众是割裂法界为诸法并执为实有,故而任意一法的所谓“成立”,都是以割裂或者观待为前提的。但割裂是识的作用,是后来添加上去的执着,并非实相本来面目。对现证实相的实证者来说,现量超越能所,离割裂,非观待,此时一切法不能成立,同时法界也不会因此变成空无所有的断灭。
回到表述真如实相这问题上,既然俗义谛表述的都是割裂观待的分别相,那么超越割裂与观待的实相必须另有表述,这就需要胜义谛的安立。若不安立胜义谛,则对法界的表述就有逻辑上的严重缺失:仅仅描述了割裂后的诸法,反而遗漏了更根本的,超越二元对立的实相。所以,胜义谛必须安立。俗义谛胜义谛二者同在,才能构成表述的逻辑完整性。
胜义谛必须安立,但安立胜义谛有其无法避免的困难。其一,大众共许的语言文字概念等所有表述手段,都以割裂为基础,用来表述超越割裂则力所不能及,无法准确表达,只能勉为其难。其二,胜义谛不是一法,不与任何法对立。虽然在表述格式上它与俗义相对,这种相对容易让若干学人下意识地将胜义谛也当作一法来理解,但这样的理解本身就陷入割裂二元相对,与胜义谛本意不符。
总之,用二谛这样的格式来表述实相根源于人类认识与表达能力的局限性:表述必须使用俗义名言,但俗义不能完整表述实相,不得不另立胜义谛。胜义谛不能由语言概念准确表达出来,却又不得不用语言来表述,舍此别无它法可行。

17.二谛之三:不同表述下的侧重

古今的中观师们在不同的情况下对二谛有不同的文字表述,在此列举几种,并对其所侧重强调的方面略加讨论。

① 俗义谛:法界任一法均无自性,因观待依名言而说有(俗有,唯名有)。
胜义谛:离观待割裂则任意一法都不能成立。

首先给出的这组二谛是哈佛帮讨论中使用形式,其中“因观待”“依名言”、“割裂”等句义,已在导读前诸节讨论过。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胜义谛不说一切法皆无,而是说“任意一法不能成立”,是指经割裂观待对比而建立的任意一法,若无割裂则此法不成,但法界并不会因之而成为死寂之断灭。

② 俗义谛:法界任一法均无自性,因观待依名言而说有(俗有,唯名有)。
胜义谛:于胜义中一切法皆无。

这是应成派中观教学中最常用的二谛表述,其俗义谛无论文字与内含①组都没有实质差别。而其胜义谛的表述,则直接用“无”字否定一切法。如果理解这个“无”是指离割裂一切法都不能成立,则其意义与①也完全一致。但若学人不解其背后的深意,直接做有无的无解,则容易将胜义谛俗义谛打成两截,将胜义谛陷入割裂对立中。同时不免对胜义谛夹杂入断灭见,产生“胜义中无,如何产生俗义中有”“性空中如何会出现缘起”这类疑问。历史上应成派大师们在教学中对这点做过极仔细而谨慎的防护,格鲁论典中大量有关“所破不足(常)”“所破过当(断)”的讨论可为参考。但若以割裂与观待的角度去了解,则学人可能会更容易避免不足与过当的错误。

③ 俗义谛:一切法依名言而有
胜义谛:一切法皆无。

这是②的进一步简略,作为记忆用的简略提纲自然很好,讲解理解时却需要详细展开,并仔细避免展开过程中因理解深度不够而造成的错解。除了②中提到的可能错解外,俗义谛还必须了解“依名言而有”当如“缘起四支”与“名言的基础”两节中解释的意义,而不是“事物因为有名字才存在”,后者是相当一部分学人中存在的错解。胜义谛的解释则更需小心避免断灭见夹杂而入。

④ 俗义谛:后得位一切如幻现起。
胜义谛:根本位一切法皆无。

根本位是指无分别智现量,超越二元对立,无有出入,与任何心识状态都同行而不对立,实际上它就是胜义谛,只是描述侧重于心行角度。后得位则指分别等心行现行。行人学习二谛,如上①②③ 等表述形式,必然会寻问这些表述源自何处。显然,其根源基础不可能仅仅局限在思维概念的推断,因为思维是二元对立的,而二谛需要超越二元对立的范畴。对此的解释是,二谛来源于古今实证者的切身实践。而④就是超越二元对立的实证者们根据实践现量作出的表述。如果说对表述①②③学人还可以主观地将之局限在概念范围里,则表述④就将之与行人的心行完整地联系起来了。“如幻”是指割裂造成的对立之非真实,而“无”同上应做不能成立理解。

⑤ 俗义谛:出根本定入后得位,一切法如幻现起。
胜义谛:入根本定,则一切法皆无。

粗粗地看,这组表述可以说是④的简写,但这组表述远不如④精密,容易引起误解。首先,对应于根本位,根本定是没有出入的,即使是进入后得位分别心现起,根本定也未曾离开,只是一般人不能体会。若根本定有出入,后得位与根本定不能并存,则于后得位超越二元对立就成为不可能,佛法将成为不可能在日常应对中应用的屠龙之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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