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之二-有情与无情

by 兼修, Thursday, November 06, 2014, 07:24 (3670 天前) @ 兼修

finder:
其实就是迷与妄心,以能认识为我,因为能认识只能去觉所认识。不落所的意思,不是不要落到所上,而是不以能认识为我。所谓无我。

鱼:
汉语的物,古汉语的物我两忘。这物,指非我。我理解,这物,接近于佛教的我所。

鱼:
我所,一般理解下是不周遍的。

鱼:
身见,就是一例子。

鱼:
局碍在一期业报身所处范围周边。

鱼:
如果一定程度破除局碍,嗯,庙神就升天了。

鱼:
禅师砸灶,无我我所的行动派.

gentlelion:
findre说的—其实就是迷与妄心,以能认识为我,因为能认识只能去觉所认识。不落所的意思,不是不要落到所上,而是不以能认识为我。所谓无我。-------- 差太远。

陈栋梁:
@gentlelion "findre说的—其实就是迷与妄心,以能认识为我,因为能认识只能去觉所认识。不落所的意思,不是不要落到所上,而是不以能认识为我。所谓无我。-------- 差太远。"-----差在哪些地方,具体解释下吗?

finder:
他的意思是这种分法,所认识也不出我

finder:
不过好像没人以桌子为我

finder:
心经叫色不异我,可是凡夫的第一个错,却就是以身心为我。

月光净华:
如同身体的影子不是身体,但离不开身体

元之慧•陈:
身体的影子是因什么而有

元之慧•陈:
身体是实有的吗?[偷笑]

月光净华:
光,身体,照射,认识

finder:
如同身体的影子不是身体,但离不开身体~~~~这种分法把影子隶属与身体了。

finder:
有个平等性智,跟这个有关系

finder:
比如鱼儿碰见一只跟随的乌龟,也可以互为影子

finder:
核心不是谁属于谁,而是谁认为属于谁

常如:
不过好像没人以桌子为我
…………有人于他物中我心生,如外道坐禅人,用地一切入观时,见地则是我,我则是地,水风火空,亦如是。颠倒故,于他身中亦计我。《大智度论》卷十二

finder:
出禅呢?

常如:
问的好。出了禅定,应该没可能。

常如:
换句话说,禅定 颠倒——>以桌子为我的可能

常如:
能以桌子为我,很神啊,像是天罡七十二变化才有的功夫

月光净华:
身体也是四大之物,业因缘起执受之用,与桌子在本质上也许一样吧

finder:
自己以为没有头,跟让别人也以为自己没有头,这里的差别是什么?

finder:
疯癫与申通

常如:
这个可能性是有的。"本质上"……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月光净华 

月光净华:
桌子也是四大,身体也是四大,都由颠倒才执为我——本质

常如:
疯癫与申通………是。在正常人看来,大概只有这两种情况。@finder 

常如:
要么是神仙,要么移送精神病医院。[偷笑]

常如:
桌子和身体,本质上可差远了。

元之慧•陈:
一个无情一个有情?

常如:
你说一样,木匠和医生都会跟你急的

常如:
一个无情一个有情?
………如果以桌子为我,那桌子还叫无情么?

元之慧•陈:
我又没有认定桌子为我,连廷伸都懒得挪

常如:
天仙配里,老柳树还能做媒呢。

元之慧•陈:
老柳树都不知道它当了媒婆[呲牙]

常如:
嘿,你哪天做了好事,也可能不知道呢

常如:
所以,人有时候和老柳树起的作用,也差不多。

常如:
做了好事,浑然不觉。[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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