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本颂21、22你有生性应常
平步青霄 上午9:47
第二条
特破自性生
第一款
性生堕常断
复次:
有生性应常,无者定成断,有生堕二失,是故不应许。(廿一)
若有生性应堕常过,至无生时定有断灭之失。以说有生性犯上二过,故不应许有彼生也。
摄曰:若生有性见二失:有则应常无断故。
第二款
实续落异同
问:相续故无过,法与因已灭。
生与灭是相续故,无有常断二失,与因力已,其法乃灭。
答:此如前不成,复有断灭过。(廿二)
生灭非同时,我前已说,故许相续,如前不成。又汝相续,亦应有断灭失。
摄曰:有性相续非实同,则为实异勿妄救;实同仍同同时过,实异又落断常失。
本颂二十一:
有生性应常,无者定成断,
有生堕二失,是故不应许。
本颂二十二:
(问)相续故无过,法与因已灭。
(答)此如前不成,复有断灭过。
[分析]
颂二十一说,生若有自性,则生就恒常不变,这是常见。若无显现则是断灭见。常断二见都是错见。
颂二十二。问难方说,生灭是相续,所以无过失。龙树说,这样的说法我在前面论述因生果一颂里已经反驳过了。
[小结]
需要注意和重申的是,生灭相续说法的错误,不是错在相续上,而是先错在将法界割裂为独立诸法,再错在将连续不可割裂的演变,割裂观待成前后相互独立的生与灭,于是无法自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