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本颂25 若灭应成断
平步青霄 上午10:33
第二条
灭与涅槃
第十款
灭或不灭皆非涅槃
复次:
若灭应成断,异此则成常,涅槃非有无,故无生与灭。(廿五)
若谓灭是涅槃,则应成断。若是不灭,则应成常。是故涅槃非有、无性,无生无灭是涅槃。
摄曰:又汝见有性生灭,性灭涅槃应成断,涅槃不灭应是常,然实涅槃离有无。
本颂二十五:
若灭应成断,异此则成常,
涅槃非有无,故无生与灭。
[分析]
如果一切都消失灭除,那是断灭见,与法界森罗万象不符合,不是涅槃。反过来,如果一切都恒常存在,那是常见,与法界万象变迁不符合,不是涅槃。涅槃并不是“存在”与“不存在”这样的认识方式所能描述的,更谈不到生灭。
一般语义上的存在是建立在“彼”与“此”不同、相异上的,是为观待、割裂、对立而成。涅槃无相对,超越这些割裂,法界本无这样的割裂与对立。停止这样的割裂与对立,法界并不会因此而停止显现进入断灭,也不会因此就停止变迁,僵化恒常。细心深入而具正见的禅修者,可以借观察自心开始,逐渐调整自己超越割裂对立,借此对法界超越生灭、有无、存在不存在获得初步的现量体会,所谓管中窥豹略见一斑,从而对佛门无我解脱教法获得初步的实际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