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裂法界为一一诸法,而在认知上以为诸法各有自体,...."
"割裂法界为一一诸法,而在认知上以为诸法各有自体,是凡夫执着串习所成迷惑。"
初步看了麻兄的大作,先将上述话拷贝到此。
玄某同意凡夫主要以二元分别为主要思维方式,但很难说从二元分别,或割裂,认识事物就会以为诸法各有自体。
不知道佛家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
在我们比较熟悉的毛式辩证法中,比如最熟悉的,矛盾双方各以其对立面为自己成立的前提,这里是把矛盾当成一个范畴来讲,并没有说矛和盾各有自体。
当年在莲舟有人问玄某什么是人,玄某回答,所谓人,是相对于非人,而立。即,人这个概念,貌似是我们分割出来的一法,但若细究人的定义,一定是用非人的一些咚咚来反衬解释什么是人。
这种现象说明,一个概念(或一法)并不能孤立存在,而是和其它诸多事物(诸法)相联。
从上述讨论可见,凡夫并未从貌似割裂出来的“人”,进而认为“人”有其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