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今诠讨论15 正文之三 【原文】本颂7 无一则无多
第三章
缘起无性
第一节
缘起
第一条
什么叫缘起
问:有一、二、多等数,数应理故,非一切法皆空;若有诸法,此数乃有,故一切法非皆是空。
答:无一则无多,无多亦无一,以是一切法,缘起故无相。(七)
若无一者则无有多,多若无者一亦非有,故诸法皆是缘起,以缘起故为无相。
摄曰:一、多相待名缘起,缘起即是无相法。
本颂七:
无一则无多,无多亦无一,
以是一切法,缘起故无相。
[分析]
颂文是以相依缘起来说明一、多相互依赖,只有相对而言时才有意义。所以,一、多都无独立自相。
此颂也可由观待缘起来看。当说某一法时,是此法已经观待,在观念上跟周围外界环境等割裂开来,赋予它独立性。但实际此法并不能真的从环境里独立出来,所以“一”无自相。类同的观待割裂在内心频繁发生,而有“多”的概念。显然如此割裂观待出来的“多”,也不可能有自相。
或问,若认识法界整体,不予割裂,是否就超越观待割裂的妄执?名言上如此,实际上并非如此。所谓法界整体,就是一合相,凡是说到一合相,则心念上早就先将自心作为能认识的一方,将“法界整体”作为被认识的一方,如此割裂成对立的自他两方。于是,虽然叫作“一合相”,实际却是将自己漏算在外。这种将自我心念的认识能力与被认识的外境各自两立的割裂,是种极深入细微而且坚固难破的执着。如佛经云“一合相即是不可说,而凡夫之人贪着其事”。然而,只要进入了这种自己也未必体察到的自他对立割裂,再要想认识法界“整体”,既如入海算沙,如古人云:“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小结]
一、多分别是人心的设施,并非随顺实相之说。法界显现生动而无法割裂,观待为各个诸法,则其相本无,非实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