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出这段说法的道理何在

by omahaho, Thursday, May 23, 2013, 08:00 (4200 天前) @ o江南瘴疠地o

//佛教的宿命,因为委託于“业”,而“业”的发起又不离于受报之人,所以这样的宿命论反而不得不依赖于自由论才可望成立。换句话说,除非先否定轮迴,否则否定了自由意志──造业的能动性,就等同推翻了宿命所赖以成立的源头。//从世俗的角度,自由意志确实是人类道德和法律责任的一个基础,这是完全正当和有益的,可以起到鼓励众生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作用。但从宿命论的角度,“我”和“自由意志”完全是一个假象,比如您偷了邻居一只鸡,受到罚款坐牢的果报,但这果报的源头并不是偷鸡时的一念之差,实在是父母未生时就已经注定了。这种说法确实非常可笑,不笑不足以为道。但您说我丝毫提不出教证完全不是事实,我的根据就是佛陀证道后第二次对五比丘讲法的内容。鉴于这个问题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这段经文是非常关键的,也因为这个问题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我不把经文直接贴出来,只提供一个线索,这个经好象叫无我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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