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兄吉祥
料想云兄不会犯特低级的那种错误,例如把法界当作“行”的主体。文中可以商榷之处,是 一“行”到底,言之不详。所谓“此行恒行,不生不灭。”。。生灭之行 与 不生不灭,皆 随其所宜。以“行”为言之始,则“不生不灭”之意明矣。如下:《佛说长者女庵提遮师子吼了义经》 文殊师利又问曰:常以何为义? 答曰:若能明知诸法毕竟生灭变易,无定如幻相,而能随其所宜有所说者,是为常义。 又问:若知诸法毕竟生灭无定如幻相者,即是无常义,云何将为常义耶? 答曰:诸法生而不自得生,灭而不自得灭,乃至变易亦复如是。以不自得故,说为常义。后面一段也精彩,一并贴出: 又问曰:无常以何为义? 答曰:若知诸法毕竟不生不灭,随如是相而能随其所宜有所说者,是为无常义。 又问曰:若知诸法毕竟不生不灭者,即是常义,云何说为无常义耶? 答曰:但以诸法自在变易无定相,不自得随。如是知者,故说有无常义耶。